本继续教育政策要点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4〕3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规〔2021〕18号)及自治区财政厅2025年度培训通知进行重点归纳,以便会计人员快速了解。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
自治区范围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取得会计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应按年度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以上人员需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个人信息必须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及“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后再进行继续教育。
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会计人员必须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简称全国统一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内蒙古系统)进行信息关联,在会计人员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按页面提示信息确认完成全国信息采集。会计人员信息进入内蒙古系统后,系统自动建立继续教育学分银行及继续教育档案。
全国统一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
内蒙古系统网址:https://cxda.nmgacc.cn/acms/
会计人员取得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实行内蒙古系统与全国统一平台双平台记载方式。
会计人员应主动完成信息采集,接受会计管理机构、社会相关部门的监督。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以免影响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资格考试以及职称评审等。
三、会计人员开始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日期在内蒙古系统【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会计人员档案查询】【单位与岗位信息】页签显示;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时间在内蒙古系统【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会计人员档案查询】【专业技术资格信息】页签显示。以上两项信息与全国统一平台信息不一致时可以在【会计人员信息变更】中自行维护。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记载方式
(一)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记载
在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已经进入全国统一平台及内蒙古系统的前提下,会计人员通过网络培训取得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首先记入内蒙古系统学分银行,内蒙古系统24小时后自动同步至全国统一平台,当年度最晚一次同步时间为次年3月31日。
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现场培训,由会计管理机构直接在全国统一平台记载。
(二)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会计人员通过网络培训补学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全国统一平台未正常显示出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以及当年度未进入全国统一平台需要在以后年度补记载学分的,会计人员可以在全国统一平台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模块申请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申请学分登记需要的证明统一在内蒙古系统“继续教育档案查询”页面导出。按照全国统一平台规范,会计人员可以申请记载当前年度前10年内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
(三)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会计人员以视同完成继续教育方式取得的学分,直接在全国统一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模块申请学分登记。对于全国统一平台已经自动记载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分,会计人员不需要再申请登记。进行登记的具体要求请阅读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2024年10月29日发布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档案记载相关事宜的公告》。
(四)内蒙古系统自动从全国统一平台获取继续教育信息
按照财政部规划,省级系统可以通过系统接口或其他方式从全国统一平台获取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信息。待全国统一平台落实此政策后,内蒙古系统会第一时间将全国统一平台已经记载而内蒙古系统没有记载的继续教育信息按全国要求的方式同步到内蒙古系统,具体落实时间等待财政部统一安排。
五、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收费、服务期
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要求每年度至少完成60学分。
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收费执行以前年度形成的行业自律价格,即:按年度计费,30元/人年。按学分计费,0.5元/学分。按学分收费主要适用于当年度已经通过其他培训方式取得部分学分后,学分仍不满足年度最少60学分要求的学分补差。会计人员只能选择一种收费方式。按学分方式收费每次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年度自律价格。
会计人员在网络培训机构购买的专业科目课程,从课程开通之日起算,服务期限为90天。服务期内必须完成学习、考试,取得年度要求的至少60学分。取得的学分由培训机构记入内蒙古系统学分银行后视为完成相应年度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
会计人员因特殊原因没有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的,可以在内蒙古继续教育网补学完成。
六、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
会计人员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证明登录内蒙古系统,在继续教育档案查询菜单页面导出、打印。
会计人员评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打印,打印前必须将内蒙古系统记载的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情况通过系统接口同步至“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同时必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完成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后,方能打印。具体操作方式请阅读《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南》。
七、关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请阅读《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201号)。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公需科目培训网及“内蒙古人才信息库”体现,不记载到“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学分银行,也不记载到全国统一平台。会计人员不得在全国统一平台申请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分记载。
八、继续教育网计算机、手机操作指引
计算机操作:登录内蒙古继续教育网(www.nmgjxjy.com)后,左侧有【选购课程】菜单。购买完成后在【学习中课程】听课,在【我的考试】中考试,在【查看培训结果】中查询完成情况,在【发票管理】中索取发票。听课前请阅读学习须知。系统不支持手机、平板浏览器操作。
手机、平板操作:关注“内蒙古继续教育网”微信公众号后,下面有【继续教育】【手机听课】菜单,登录后,【我的】【选购课程】菜单选购课程、付款。如果已经下过订单在【订单列表】中付款。【发票管理】索取发票、下载发票。【课程】菜单,进行学习、考试。下面有【继续教育】【手机系统操作指南】,请阅读。
首次在内蒙古继续教育培训,需要在登录页面进行个人注册。
年度课程开通后,从课程开通之日起算,服务期限为90天(有效期90天)。服务期内没有完成学习、考试,没有取得年度要求的学分或购买的学分,需要重新购买课程延续学习、考试。
九、听课规则、考试规则
年度课程中,每门课程均设置有学分数。选择一门课程听课,这门课程的所有章节都必须听完,然后在【我的考试】中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这门课程的学分数才能认可。认可后的学分及学分记载情况,计算机端显示在【查看培训结果】页面,手机端显示在【课程】页面。
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课程90天服务期内可以多次补考。
十、学分确认、学分记载
年度课程中选择的几门课程学习、考试完毕后,认可的学分数相加,大于等于60学分后,计算机端【查看培训结果】显示“已完成”,或手机端【课程】页面显示“已完成”后,系统在24小时左右将学分自动记入内蒙古系统学分银行。学分银行中年度累积学分大于等于60学分后,系统自动记载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档案。会计人员也可以在学分银行页面手动记载。
如果学员按学分进行了购买,完成学习、考试,取得了购买的学分后,计算机端【查看培训结果】不显示“已完成”,手机端【课程】页面也不显示“已完成”。“已完成”代表在内蒙古继续教育网完成了年度要求的学分(60学分)。这种情况下,学员需要在内蒙古系统学分银行及档案中查询、确认是否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十一、发票索取
登录系统后在【发票管理】点击【索取发票】进行索取。2023年开始内蒙古继续教育网出具的是电子签章方式的增值税数电发票(无直观可视的发票专用章)。发票自动推送至税务局为单位(个人)设立的税务数字账户,单位(个人)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查验、使用发票。发票出具后同时推送至索取发票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学员也可以登录内蒙古继续教育网在【发票管理】菜单页面自行下载。
学员必须在培训费支付成功之日至次年3月31日之前索取发票。
十二、个人信息维护、课程即将到期等提醒
内蒙古继续教育网将通过短信、电子邮箱、微信推送继续教育相关的信息,包括课程即将到期提醒信息、找回密码信息、发票出具通知信息等。会计人员务必保证系统内本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正确,否则无法收到重要信息。
维护个人信息方式:
计算机端:计算机登录内蒙古继续教育网后,页面右上角姓名处,选择【我的信息】。
手机端:微信公众号中登录后选择【我的】【个人资料】。
绑定微信、免密码登录:计算机端、手机端【绑定微信】菜单中可以绑定自己的微信号码。绑定后可以免密码在计算机端选择“扫码登录”,或在手机端选择“直接登录”。绑定微信后可以随时解除绑定。
十三、获得帮助
内蒙古继续教育网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中,或“内蒙古继续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下面菜单有《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南》,请阅读。
内蒙古继续教育网页面以及“内蒙古继续教育网”微信公众号下面有【自助答疑】,发送问题关键词,会显示答案。 自助答疑关键词举例:学分银行、档案、浏览器、流程、集体报名、免费、学习须知,等等。
计算机端页面有服务QQ可以直接留言;页面显示客服联系电话,请致电。
内蒙古继续教育网电话:400-067-9198、0471-4931460
小刘同学2025-04-26 1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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